10月14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一批干部任前公示,其中现任北京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的龚文东,拟任山东省直部门(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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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龚文东从北大毕业后就留校工作至今,曾任北大法学院副院长、北大纪委副书记等职。这是他首次拟到地方任职。
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公示信息显示,龚文东出生于1973年1月,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2013年,时任北京大学纪委副书记龚文东被授予北京大学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最高奖——“李大钊奖”。当年6月,北大新闻网曾刊发《龚文东:一名党员的大视野与大关怀》一文,对龚文东介绍。
文章称:龚文东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主修经济法方向。毕业后的他留在了系里工作,从团委书记做起,先后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2010年调任北京大学纪委副书记。他一直强调自己是一名法科的学生,法学教育带给他的大视野和大关怀伴随他工作的始终。
龚文东说,教学科研是学校的中心工作,纪委的工作只是学校发展的一个“侧面”,但这个“侧面”并不意味着不重要,而是强调了纪委工作的特殊性。
龚文东在法学院工作时,曾负责专业学位、留学生、行政、财务、基础工程建设、学生工作、校友会,这些都是不轻松的工作。到纪委后,很多熟人见面打招呼说:“文东,到纪委后挺闲的吧?”龚文东说:“到纪委工作后,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的次数少了,大家就认为我‘闲’了。实际上信访调查和监督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不需要也不适合频繁地‘抛头露面’。”
在龚文东的理解中,北京大学纪检监察工作应做到“防重于查、查重于惩”。他说,权力的自律不可迷信,制度是廉政的重要保障。自调入纪委之后,龚文东着手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他在法学院曾分管基础工程建设,到纪委工作后,他将参与基建的经历和纪委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完成了教育部委托课题“高校基建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研究”。
龚文东回忆自己在法学院工作时,曾提示每一位学生应秉承理性、责任、敏锐和宽容之心。“做事要有大视野和大关怀,视野帮助我们思考工作的规划,关怀是我们牢记人性的力量。我认为,在我的工作中,这两点是最深刻的体会。”
2017年8月,时任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等到北京市学生军训基地,了解军训开展情况,慰问参训师生,龚文东以北京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的身份陪同。
在今年10月12日,北大考古文博学院2019级本科生班“奋斗的我,奉献最爱的国”主题班会暨第二班主任见面会举行,龚文东与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邱水平等一同参加。
两天后,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在北大工作了23年的龚文东,将调任山东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