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林昌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接收及选派干部参加“荔湾-南海”两区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荔组通〔2016〕6号)精神,经2016年4月28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龚林昌同志任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助理。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